認識「屬靈恩賜」3 — 從神來的禮物 (2) – 黎汝文牧師

(續上週牧者的話)

2. 特別祝福的恩賜在聖經中有經文談到某些特別的祝福,也是屬靈的恩賜。

    A. 神對人的施恩、揀選和呼召就如:神首先揀選以色列人作祂的子民;從母腹就施 選召了使徒保羅;藉著耶穌的救贖和人的相信就向人施恩。(加 1:15、弗 1:18、羅11:29、彼後 1:10)

    B. 婚姻與獨身保羅說:「我願意眾人像我一樣,只是各人領受神的恩賜,一個是這樣,一個是那樣。」(林前7:7)這段經文所指的恩賜,從上下文明顯所說的是婚姻生活與獨身生活,這兩種生活都是神所祝福的恩賜。

    C. 從危難中得到拯救「你們以祈禱幫助我們,好叫許多人為我們謝恩,就是為我們因許多人所得的恩賜。」(林後1:11)在經文中所指的恩賜,可從前後文得知是保羅在危難中被救拔出來。因此,信徒能從危難中得到拯救也是一種特別的祝福。

   D. 殉道都是恩賜 按林前13:3所論,可見殉道都是特別祝福的恩賜。在梵二《教會憲章》論殉道中指出,殉教的行為是為基督的福音、為教會、為人得救而受死,教會把這種行為珍視為特出的恩賜、愛德的最高證明。雖然這特別的恩賜只有少數人得到,但是所有的信徒都要準備在人前承認基督,準備在教會從不或缺的被迫害之下,甘願在苦路上追隨基督。

 

3. 建造教會的恩賜我們相信這等恩賜一方面是神賦予人的能力,當信徒回應神的呼召,在所領受的事奉上呈獻自己的力量,聖靈會給予祝福,生命的能力會被聖化、會有更美好的發揮;另一方面是神特別的職事呼召及聖靈按教會的需要分給信徒的超然恩賜,使信徒有屬靈的權柄和超然的能力,在所領受的事奉上展示神奇妙的作為。信徒當看這兩方面的恩賜能力,都是為了傳揚福音、建立生命、服務社群,使人回歸到基督裡面得著永生及建立教會,因信徒的生命是為主而活的。

在這類別上我們亦可細分為三方面去了解。就如:

 

   A.      職事或領導性的恩賜

(i)  這類別恩賜是神特別揀選及呼召的人,使他在特定的崗位上事奉,領受這類別恩賜的人,應同時從神領受有既定的權柄、異象和事奉方向。

(ii)  在弗4:11-12所列舉的恩賜,就如:使徒、先知、傳福音的、牧師和教師。

 

   B.       超然或異能性的恩賜

(i)            這類別恩賜的展現都有著超然的成份,一般都是神蹟性的展現。

(ii)            是聖靈按著教會的需要而賜予某人,在剎那間出現,不一定會留住在個人的生命之中。

(iii)            在林前12:8-11所列舉的恩賜就有此種特性。

 

    C. 本性或服侍性的恩賜

(i)              與個人的品性、氣質和才幹有關的,信徒被主愛感動又明白神的心意,從而將自己呈獻為活祭參與事奉主、建造教會,他生命的能力和才幹都會被聖靈膏抹,成為神所使用的服侍恩賜。

(ii)              在羅12:1-8所論述及列舉的恩賜就指出此種特性,如:憐憫人、治理事、施捨和勸化等。(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