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識「屬靈恩賜」4 — 各恩賜的特徵 – 黎汝文牧師

教會若能把各樣的屬靈恩賜發揮,必然展現神的榮耀和豐盛。

首先我們處理有些人對林前12:28 – 31所存的誤解。經文說:「神在教會所設立的:第一是使徒,第二是先知,第三是教師,其次是行異能的,再次是得恩賜醫病的,幫助人的,治理事的,說方言的。…你們要切切地求那更大的恩賜。…」這段經文使人以為「屬靈恩賜」有先後、高低和大小之分。這是一個誤解!其實這段經文是指出哥林多教會信徒的錯誤,使徒保羅教導他們不應把恩賜比高低,特別是回應他們以能說方言而自高自傲的不恰當。從使徒保羅一貫的教導,重點是指出屬靈恩賜各有不同的功用,目的乃為要建造教會,並且需要各種各樣不同恩賜的人,運用所領受的恩賜彼此配搭事奉,才能發揮完全的效益,使基督的身體 (教會) 得到完整的建立起來。正如他在林前12:14 – 27說:「…身上肢體人以為軟弱的,更是不可少的。…免得身上分門別類,總要肢體彼此相顧。…」因此,每個肢體不論領受怎樣的恩賜,即使好像小指頭一般,也有其功用,不能被輕看;相反再偉大有用的肢體,若離了身體或不能配搭服事,就失去了原有的功能。所以我們應當看恩賜是無分大小,都是聖靈的恩賜,是神所看重的;信徒應當珍重所得的恩賜,各盡其職彼此相顧。並且,若一個肢體受苦,所有的肢體就一同受苦﹔若一個肢體得榮耀,所有的肢體就一同快樂的心態。因為我們都是基督的身子,並且各自作肢體。

各類恩賜的特徵: (註:下面列舉的並非屬靈恩賜的全部,並且會有不同分類的方式,如此分類只為較容易理解。)

  1. 職事或領導性的恩賜 –
  2. 使徒:原文意思為差派出去的人,即神所差派的使者。在聖經論述使徒有突出其屬靈權柄和領導才能,帶領人歸信主耶穌,建立教會;並且帶著異象去開拓教會、領導教會中的信徒成長。(參考經文:羅16:7; 林後8:23; 腓2:25; 帖前2:6 )
  3. 先知:從神領受信息,將神的意思、真理或將來的事闡明出來。(參考經文:徒21:9-11; 11:27-30; 羅15:26; 多1:12; 林前14:3-4; 徒15:32)
  4. 傳福音:奉召去傳揚福音的人,他們擅於跨越文化地域把福音傳揚開去的「宣教士」。(參考經文: 徒8章中記載的腓利)
  5. 牧師:奉召的牧靈者,致力成全聖徒,把地方教會建立、發展起來,在初期教會多以長老尊稱,牧師或長老應當是地方教會的領袖。(參考經文:徒 14:23; 徒 15:2-6; 徒 16:4; 提前 4:14; 提前 5:17-19; 多 1:5; 雅 5:14;)
  6. 教師:奉召領受恩賜分解神的道,在初期教會傳說阿波羅和提摩太在分解神的道理上,都是出色的教師。(參考經文:林前 3:5-8; 提後 2:15;)

2. 超然或異能性的恩賜 — 一般聖經學者都把(林前12:7-11)所列舉的九個屬靈恩賜區分為三個範疇,而每個範疇亦剛好有三個不同的超然或異能性的恩賜,現分列如下:

a. 三個靈感的恩賜:(話語方面)

  1. 說方言:講說從未學過的語言,說方言的恩賜可分為兩種,其一是個人的禱告言語,沒有人聽得明的話,是向神說的,用靈語講說各樣奧秘;另一種說方言的恩賜,是向會眾說話,但要配合翻方言的恩賜翻譯出來,使會眾明白得造就。(參考經文:徒2:4; 林前14:2、14; 林前14:5、13、26-28)
  2. 翻方言:領受這超然恩賜的人能夠將人聽不懂的方言,翻譯成會眾明白得造就的信息。
  3. 說預言:這恩賜又稱及先知講道,領受這超然恩賜的人能夠領受上主的話,並直接傳達出來,鼓舞人心。說預言的目的是安慰、造就、勸勉,亦會揭示人心中的隱情。(參考經文:林前14:1、3; 徒21: 9)
  4. 三個啟示的恩賜:
    1. 辨別諸靈:領受這超然恩賜的人能夠洞悉屬靈界活動源頭的能力。(參考經文:徒16: 16-18)
    2. 知識的言語:領受這超然恩賜的人是可以洞察到某事某物及人心的穩情。(參考經文:可2:8)
    3. 智慧的言語:領受這超然恩賜的人是具化解當前困難的智慧話語和處理方法。(參考經文:約8:1-8; 路21:14-15)
    4. c. 三個能力的恩賜
      1. 信心:是一種靜態的超奇力量,領受恩賜的人能造出奇特異能的事。(參考經文:可11: 20-24)
      2. 醫病:是醫治疾病的能力,這恩賜的原文以眾最表達,相信是指有醫治不同疾病的恩賜。 (參考經文:徒3: 1-10、8: 4-8、9:32-35、14:8-10、28:7-10)
      3. 行異能:是一種行奇異事的能力。 (參考經文:太17: 24-27; 徒 16:25-30)

3. 本性或服侍性的恩賜 —

a. 教導:有能力及善於向人分享神的道,傳達真理的知識的恩賜。(參考經文:徒18: 1-2, 24-26)

b. 勸化:能夠體會人心,運用使人舒暢的言語和方式去安慰、鼓勵,輔導人回歸正道的恩賜。(參考經文:徒4:36)

c. 施捨:有樂善好施的心懷,並且具喜樂地奉獻的特質,能熱情的向有需要的人給予切實的幫助施予的恩賜。

d. 治理事:熱衷於行政事務,處事有條、有理,能掌握目標、分配工作、跟進及鼓勵人完成事務的恩賜。

e. 憐憫人:是富有同情心,並且樂於助人的,善於關顧別人,特別是對人的傷痛有敏感, 的恩賜。

f. 幫助人的:具有寬大為懷、樂於助人的心態,並且能協助人更有效的達成工作的恩賜。

g. 執事:擁有良好人際關係及作僕人的心志去事奉教會、服務大眾,並具有才能解決問題的恩賜。– (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