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從現實或持守真理 (二) – 黎汝文牧師

上個主日在牧者的話中,分享主耶穌被出賣及受到惡人所製造出來的壓力,改變了彼拉多的想法和判決,將耶穌交給群眾,任由他受到凌辱和苦害,最後更把主釘在殘酷的十字架上。當然我們也理解  神的心意和計劃。其實,在聖經記述這事件中,亦包括一件可笑的事,就是彼拉多在宣判時以一盆水洗手,並且大聲宣告:「流這義人的血,罪不在我,你們承擔吧!」學者們認為彼拉多是為了安撫自己的良心,或想逃避違背真理的罪責。可見內心的交戰令人何等不安,違背真理而屈服於不公義的現實所產生的罪咎感是何等的大! 罪不能因在人面前洗手就可被赦免,相信這罪惡的控訴將伴隨著他的人生。因此,我們在待人處事上不能屈服於不義的壓力,更要持守真理地生活。

真理是什麼?這個問題在今天的社會,實在是難以簡單地回答。因為今日社會的價值觀、人生觀及對神的心態都被混濁了。現代人崇尚自我,對於真理、上帝的權能與永恆生命都存疑和批判。現代人所信奉的是現實感覺,在乎那些看得見、摸得到、想得通的現象。換言之,眼前的東西才是他們心目中的真理,他們所追求的只是可見的利益,這些都主導了他們的行為動機。

然而,上帝在造人的時候,除了使用看得見、摸得著、想得通、屬於物質成分的泥土外,祂也按照自己的形像與樣式,並且將靈性賦予人,人成為一個有別於物質和其它動物的有靈性的人。人雖然活在物質、肉體、感覺和經驗的現實世界中,但不難察覺人所終極關切的,卻是在這現實世界背後所隱藏的價值、意義、美善和真理,以及人會尋求永恆的生命,就是與神和好的關係。若失去了這些,人還能算是人麼?

人若只隨從現實、屈服於現實壓力中,其實是被物慾、權利所蒙閉和掌控,也是忽視神所賦予人的靈性生命,把人之所以為人的獨特和超越的位格喪失殆盡,這樣的人生實在可悲,更不應是我們基督徒的人生觀。反過來說,基督徒也不應無視現實,基督教的信仰是要極力主張在現實生活中去實踐真理,要求信徒更多關心人的生活需要,並隨從靈性的感動、按著真理在生活中展現真、善、美。如果人將人生的理念本末倒置,隨從了錯誤的前題出發,就算得到多少眼前的利益,甚或群眾的擁載,恐怕會使靈性生命陷於更悲劇之中。

「耶穌又對眾人說:『我是世界的光。跟從我的,就不在黑暗裡走,必要得著生命的光。』法利賽人對他說:『你是為自己作見證,你的見證不真。』」(約8:12-13)

耶穌說:「凡栽種的物,若不是我天父栽種的,必要拔出來。.任憑他們吧!他們是瞎眼領路的;若是瞎子領瞎子,兩個人都要掉在坑裡。」(太15:1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