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存活是禍是福? – 黎汝文牧師

中國古語有一名言「禍兮福之所倚,福兮禍之所伏。」我們都知道整個世界都已經被罪惡所影響,到處都有誘惑、苦毒、邪惡的事情,人處生其中難免遭受到衝擊。當遭遇到困境時,人若能積極奮鬥,總會經歷到「禍兮福之所倚」,因禍而得福;然而人在平安穩妥中,亦不能自鳴得意,因為人生路上潛藏着意想不到的災禍,正是「福兮禍之所伏」。因此,聖經提醒我們說:「自己以為站得穩的,須要謹慎,免得跌倒。」(林前10:12)願我們在神一切的旨意上得以完全,有信心充足,就能真正站穩。

每當人經歷到失去至親至愛的人,內心就會感到痛不欲生,以致會想到寧願從未曾擁有過,那麼便不會有失去的悲傷。甚至也有人乾脆想到自己未存在過,這樣便連人生一切的疾苦,也不必嚐到。但可能他沒想到這也意味他不會嚐到愛和幸福、溫馨、成功與快樂。亦有人會較為勇敢和樂觀,他們在痛失所愛的人時,倒會從積極面去思想,在懷緬中會為有過美好的日子,留下寶貴的記憶、幸福的歲月而感恩。寧可忍受眼前之痛,也不願抹去存活過的關係,因這一切都極具價值,是沒有什麼可取代的。

然而,當有人處於挫折、疲倦、灰暗時,並不是用理性去討論對錯、好壞的時候,作為基督愛的群體,我們要以體恤、關懷、安慰和陪伴,用愛心扶持的行動去表達多麼的能夠認同、體會在困境中的人,幫助他們重建積極的人生。

但到底「存活」是福還是禍?其實不單視乎人心,或在不同的處境會有不同的答案。若假設沒有人類,上帝沒有造人,這宇宙會是一個更善、更美、更好、更完滿和歡樂的宇宙嗎?假設我們不存在,我們或可以說沒有「失去」,但亦可以說,我們「失去」的是更多,不是嗎?因為我們既然不存在,我們就沒有機會嚐到愛、快樂和幸福。我們連活的機會也沒有,當然也無法欣賞宇宙間的一切美,沒有機會奮鬥、成功、追求善美,也沒有知識,沒有夢想,沒有智慧,沒有感情,沒有創作和發明,連虛無也不屬我們的,因為連「我們」也沒有。

當然,人若沒有存活過,這一切便無關重要了。但我們安靜下來、撫心自問,都會認為存活比不存活更好。因此,我們會竭力保護自己及家人,尊重和珍重生命,對於在危險困境中的人,都會盡力施予援手,對於處身疾苦甚至已死的人都寄予惋惜同情。事實上「存活」是福,因為神愛世人,人類的被造與存活,是蒙福的起頭。聖經記載:「神就照自己的形像造人……賜福給他們。……神看一切所造的都甚好。」(創世記1:27、28、31)但可惜因人濫用自由,做出了叛逆神的事,將祝福變為咒詛,並且叛逆帶來了罪惡,亦敗壞及捆綁著人的生命,當人犯罪越多,所受的咒詛越發深重(參申:13-26),令人無法解脫。

感謝神的大愛!神子基督降世為人,體恤人間的苦難,為世人的罪代贖,被釘死在十字架上,為人成就了救恩。人只要接受主耶穌基督,就可以消解咒詛,成為神所愛的兒女,重新進入祂的豐盛和榮耀的國度,並且能跨越死亡得到永生,見證存活是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