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見證,要傳揚 – 張可榮傳道

昔日跟從主的門徒親眼看見耶穌的受死,他們從盼望到失望,更充滿著懷疑和極度的恐懼,但看見主從死裡復活後的顯現;主耶穌安慰他們說:「願你們平安!」他們就完全轉變過來,以自己的生命見證著基督,為福音擺上自己的生命,他們都成為了榮耀的見證人,給我們留下美好的腳縱。從第一世紀的信徒,一棒接一棒的承傳下來直到現在,每一代都有信徒盡心竭力的為生命之道擺上自己。

「論到從起初原有的生命之道,就是我們所聽見、所看見、親眼看過、親手摸過的。這生命已經顯現出來,我們也看見過,現在又作見證,將原與父同在,且顯現與我們那永遠的生命傳給你們。」約壹1:1-2

今天是記念主耶穌復活後的第一個主日,我們是蒙受主恩和得著永生的人,也是從神領受了福言使命的信徒,我們有否擺上自己,努力將這生命之道傳揚開去呢?其實,要傳揚福音並不是單在乎講道理,也是信徒因著真理而改變生命的見證,因為道理講得再好,如果沒有生命的見證,就顯不出福音的力量,聖經說:真理是叫人得自由、生命得豐盛的。

有一位姊妹信主前在家裡稱王稱霸,老是嫌丈夫做事不妥當,丈夫常捱罵受氣。姊妹信了主,從《聖經》得知丈夫是家裡的頭,妻子當順服丈夫,她就改變了對丈夫的態度。丈夫十分高興,說太太信主得救,他亦「得救」。因為太太的生命改變,也吸引了丈夫到教會裡去,要去看看究竟是甚麼令妻子改變過來。反過來說,如果妻子信主後罵得更兇,丈夫又豈會信主呢?

信耶穌就是願意順服真理而行,樂於持守以誠以愛的態度為主而活,也相信神必保守助祐。就算遇到逆境仍然信靠主,以感謝神的心面對一切,這樣基督的新生命就成熟長大,信心和能力就增加,基督的福音亦因你的生命改變令人相信耶穌,同蒙祝福。